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添加时间:2023-7-21 9:09:54 浏览次数:651
自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就不断地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塑造了现代中国人民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推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步和全面发展。对百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要成果进行学理性总结,既反映了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进一步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使命担当。
一、问题的提出
按照学术自身的发展逻辑,当其不断深化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和程度时,就会提出对它在这一过程中取得的理论成果进行规范性、系统性总结和概括的客观要求,从而探索其中的规律性,以进一步推进它的发展。当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的研究也符合这种内在的规律性。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并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从而展开了真正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宏伟画卷。在这一历史性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蔚为丰硕的理论成果。可以说,正是这些理论成果指引中国人民改变了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落后状况,塑造了现代中国人民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推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步和全面发展。现在对这100多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要成果进行学理性总结,是这种研究走向理性自觉的一种重要表征。它既反映了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进一步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使命担当。为了更好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取得的重大成果进行系统的理论概括,经过反思,我们提出一个具有标识性的概念范畴——“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
刘少奇在《论党》一文中说:“毛泽东思想……乃是发展着与完善着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又完全是中国的。”同理,我们可以说,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又完全是中国的。不仅如此,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在对中国问题进行思索的过程中形成的关于中国道路的哲学表达,又从指向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维度为世界人民提供了卓越的中国智慧和科学的中国方案。从这一意义来说,它也完全是世界的。基于此,我们认为,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完全是中国的、完全是世界的这“三个完全”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完全是中国的、完全是世界的,其逻辑前提是它完全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继承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传统,颠覆传统形而上学的超感性世界,走出思辨领域,回到现实生活世界的实践哲学。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对于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处的位置和所起的作用,可以借用库恩和拉卡托斯的思想作一说明。美国科学史家、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在研究自然科学发展史时,为了阐述其特点提出了范式理论。“‘范式’一词无论实际上还是逻辑上,都很接近于‘科学共同体’这个词”,“科学共同体”——一定的历史时期,一定的学科领域中具有共同的信念,从而持有共同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科学家集团——正是因为具有共同的范式,才使得其成员的理论具有共同的特征,也才组成了这个科学共同体。因此,“一种范式是,也仅仅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东西”。同属历史学派的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继承并发展了库恩的思想,指出科学共同体建立的各该学科必有其理论硬核,这硬核构成了科学研究纲领(即范式)的理论结构的内层。按照这一思想,对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研究纲领来说,实践是具有贯通性质的核心范畴和解释原则。换句话说,使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凝聚在一起成为一个共同体的理论硬核正是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必然完全是实践的。
在马克思那里,实践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方法的维度、活动的维度、自由的维度。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指从方法的维度来看,它秉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思维;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是中国的,主要指从活动的维度来看,它关注现实实践,直面中国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是世界的,主要指从自由的维度来看,它指向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因为它坚守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精神,秉持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实践思维。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活动的行为主体所做的既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是其他什么哲学)的中国化,它就必须与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保持一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取得的理论成果——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背离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真精神,那它就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而成了不能以马克思主义来命名的其他什么哲学的中国化。于是,这就必然引出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真精神是什么?
我们认为,一种哲学提供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种世界观意义上的理论、观点,更重要的是一种看待问题、思考问题的方式与方法。“‘方法’一词源于希腊文,由‘Κατμκοτη’(沿着)和‘Οδικ’(道路)两个词组成,意思是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这种思考问题的“道路”是比理论知识、具体观点更深刻的东西。在哲学思想史上,每一位哲学家之所以能够占有一席之地,恰恰在于他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洞察世界的方式方法。借用康德的说法,“哲学的任务,就是培育和长出‘第二只眼’,使学生能‘从他人的视角’去看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例外。“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
方法是分层次的,一种哲学提供给我们的最高意义的方法论,实际上就是一种独特的哲学思维。正是哲学思维的不同,决定着其哲学独特的理论性质和精神面貌。因此,所谓哲学变革,从显层次看是一种哲学观点、哲学理论的变革,从隐层次看却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因为一定哲学的观点、理论及其思想体系都是由一定哲学的思维方式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把握了一定哲学隐层次的思维方式,才能理解这种哲学的最高本质和精神实质;只有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根本转变,也才能促成哲学的重大变革和历史创新。相应的,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之所以实现了对旧哲学的根本变革,也是因为它独特的哲学思维是根本异于传统哲学的。正如高清海先生所言:“马克思解决的不是哲学中的某种具体观点和理论形态问题,而是哲学的思维方式和哲学观问题。”按罗蒂的看法,在西方除了那些试图解决千百年来讨论着哲学问题的哲学家之外,还有一类哲学家“思考事物的新方式在于对那些曾经困扰过前人的问题予以解消,而非予以解决”。马克思就属于后者。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的理论革命不是在于回答的改变而是在于问题的改变”,“在前人认为已有答案的地方,他却认为只是问题所在”。
那么,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哲学思维是什么呢?
毫无疑问,实践是马克思建构他的新哲学的第一原则。作为第一原则,实践像一根红线贯穿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如果仅从“活动”的意义上将其定位为作为感性活动的实践,显然无法完成这一使命。实际上,在马克思那里,实践除了是一种活动,还是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方法——实践思维。这里的“实践”概念,是指称作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独特思考——马克思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相关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意义的实践。以此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从实践思维方式去思考、理解相关哲学问题的“新的、现代的唯物主义”学说。基于此,我们认为,在标志着同一切旧哲学决裂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将自己的新哲学直接命名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其中的实践所指称的正是作为思维方式的实践。马克思在此处“实践的”(praktischen)一词下面划线,以强调它是一种从实践思维方式去思考、理解相关哲学问题的新唯物主义学说及其理论体系。或者说,正是实践思维方式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的精神实质规定和决定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理论性质。实践思维方式的确立是库恩所说的一种范式转换,构成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真精神。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内在的实践思维方式的规约下,实践的唯物主义既不是像从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那样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单纯地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也不是像从前的一切唯心主义那样只是单纯地从抽象的、精神的、能动的方面去理解,而是从实践去理解一切相关哲学问题的新唯物主义学说及其理论体系。
基于上述观点,一种哲学(包括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不在于其是否重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话语,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的个别论点,更不在于其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已经过时的或错误的某些结论,而在于它一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所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一体系的真精神即是马克思独有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方法——实践思维方式。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于中国。任何理论都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如果用这种具有一般性、普遍性的理论直接去关照中国现实,那就是照抄照搬的教条主义,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对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我们时刻都不能忘记恩格斯晚年提出的告诫:“不要生搬硬套马克思和他(恩格斯)的话,而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像马克思那样去思考问题,只有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者’这个词才有raison d'' être[存在的理由]……”因此,只有当马克思的理论被作为或者说转化为一种方法(像马克思那样去思考)的时候,它才能得到有效的运用。
哲学思想是在同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的教条主义者的斗争过程中形成的。毛泽东指出:“要分清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和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原理原则,没有具体政策,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与之相反,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则既有原理原则,又有具体政策,所以才能解决问题。这里的原理原则,指“马克思创立了许多学说,如党的学说、民族学说、阶级斗争学说、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文学艺术理论等等”。但是我们不能把它们当作能够背诵的“本本”来看待,而要将其内化于心,“当作合用的工具来看待”。因此,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去分析、研究中国的实际问题”时,这里的马克思主义仅是一个十分简略的指代性称谓,其实指意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更确切的涵义是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那么,具体政策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它就是作为立场、观点、方法的原理原则与现实中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而产生的实践观念。基于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就表现为符合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具体实践的客观需要,反映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具体实践的内在规律性,能够用以指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走向成功的路线、方针、政策、计划、战略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对其所做的理论提升与哲学概括。
拿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来说,马克思、恩格斯创造性地提出了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这可以称为原生态的马克思主义。关于这一理论,列宁指出:“它所提供的只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以此为指导,列宁在帝国主义统治链条上找到了薄弱环节,采用中心城市发动武装起义的方式取得了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这可以称之为俄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但是,无论原生态的马克思主义还是俄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都是未经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它就是“本本”和教条,用它来指导中国的革命实践必然走向失败。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作为工具和方法来观察中国的具体国情,与中国革命的实际运动结合起来,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的新道路,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就是在实践观念方面的原创性贡献。以这种经过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中国民主革命的面貌才随之焕然一新。